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是引江济淮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国家2020—2022年开工建设重大水利项目。为确保引江济淮二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引江济淮二期工程安徽省占地范围为停止基本建设和控制人口迁入区域,范围涉及11个市的148个乡镇(具体见附件)。
具体范围由项目法人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附图另行张贴。
二、在上述区域内,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随迁或者投靠,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向上述区域迁入人口。上述区域内婴儿出生入户不受限制。死亡人口按规定及时注销。
四、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区域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进行调查、登记、核定,经移民户主或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后建档建卡,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