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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开始
今年6月份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文《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据了解,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新增30元。中央财政按规定对地方实行分档补助,地方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通知》要求,发挥居民医保全面实现城乡统筹的制度红利,坚持公平普惠,加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强化门诊共济保障,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规范简化门诊慢特病保障认定流程。落实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推进谈判药品落地。
全面落实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取消封顶线。继续加大对贫困人口倾斜支付,脱贫攻坚期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较普通参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
《通知》还对新冠肺炎提出了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完善收支预算管理,适时调整基金预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开展基金使用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个人费用收缴方面,《通知》要求做好参保情况清查,提升参保信息质量,清理重复参保,稳定持续参保,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加大重点人群参保扩面力度,清理户籍、居住证、学籍等以外的参保限制,杜绝发生参保空档期。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缴费时间将从9月份开始,截止到今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