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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验教育”网申流程
适用对象
适用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
操作流程
1、您可以从交管12123业务中心选择【审验教育申请】进入选择教育方式界面,此时我们选择网络教育的方式。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9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或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您只能参加现场教育。
3、勾选【完成教育自动办理审验业务】,在完成网络教育的学习之后,系统会为您自动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
1、选择完教育方式,接下来您需要选择教育所在城市,默认为注册地城市;
2、下一步弹出业务须知,您需要对业务须知的说明有个大概的了解,以便更顺利的完成该业务的办理。
3、鉴于之前选择了完成教育自动办理审验业务,在此您还需对用户申告进行仔细的阅读,确认后方可进入后续的流程。
1、接下来您需要确认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手机号码是否正确,以免影响后续业务流程的办理。
2、申请成功后,您可以查看申请信息及受理凭证。
3、点击下方的开始学习,可直接开始进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
1、选择完教育方式,接下来您需要选择教育所在城市,默认为注册地城市;
2、下一步弹出业务须知,您需要对业务须知的说明有个大概的了解,以便更顺利的完成该业务的办理。
3、鉴于之前选择了完成教育自动办理审验业务,在此您还需对用户申告进行仔细的阅读,确认后方可进入后续的流程。
1、接下来您需要确认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手机号码是否正确,以免影响后续业务流程的办理。
2、申请成功后,您可以查看申请信息及受理凭证。
3、点击下方的开始学习,可直接开始进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
1、从业务中心点击【审验教育网络学习】进入学习界面,您可以选择课件学习或审验测试两种学习方式,学习进度中待审核学时为用户累计学习时长,已经通过审核的学习时长会转为已审核学时,当还需学习学时为0时,说明您已完成网络学习。
2、当用户进行网络学习需要验证身份的情况时,则需进入实人认证,您需要将脸部对准扫描框等待扫描成功方可进行学习。
选择课件学习,我们来到课件列表界面,您可以通过顶部菜单下拉筛选不同的课程分类,课件下方的状态提示该课件的学习情况。
您从课件列表中挑选未学习过的课件开始学习。在学习过程中,系统会随机抓拍几个时间点对用户进行抓拍,每个时间点提前10秒的时候,系统会提醒用户将脸部对准前置摄像头,确保抓拍的照片能识别出人脸,提高学习的通过率;若抓拍不通过,则当前学时将审核不通过。如果您在学习的过程中有事需要离开,可以随时点击结束按钮,保存当前的学习时长。
为加强学习效果,我们建议您也可以选择审验测试进行答题。我们将从题库随机出50题供您测试。需要注意的是,做题最多只计45分钟学习时长,请您务必时刻关注自己的学习进度,避免学习时长无效的情况出现。
您可以在业务中心从驾驶证业务中选择【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仔细阅读弹出的业务须知并确认个人信息后即可提交申请。
审验业务申请办理成功后,用户可以回到首页,点击网办进度切换查看审验教育整个流程的的受理进度。您在每个业务办理完成后,均可在审验教育的流程中查看到对应的进度。
1、同样,我们从业务中心选择【审验教育申请】的入口,进入选择教育方式页面,此时我们要选择的是现场教育。
2、勾选【完成教育自动办理审验业务】,在完成现场教育学习后,系统会为您自动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
3、现场教育的默认城市同样为您的注册地所在城市,您可以选择切换不同的城市。
1、和网络教育申请的步骤相似,选完城市后,弹出业务须知,如果有不了解的一定要仔细阅读,以免影响后续业务的办理;
2、同样鉴于之前勾选了完成教育自动办理审验业务,需要您阅读用户申告,核实自身的身体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后方可继续后续的步骤。
您可以通过时间和教育地点的筛选条件对课程列表进行筛选后,选出比较适合您的课程,同时确认您的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1、现场教育申请成功后,用户可以查看申请信息、凭证信息、教育地点信息;
2、我们在此提醒您提前查看从您的位置到该教育地点的距离,记住自己的课程场次信息,确保可以准时参加现场教育。
您可以从业务中心选择【审验教育暂停申请】入口进入,在您还有剩余暂停次数的情况下,核对完个人信息即可提交暂停。
您看到的同样是选择课程界面,同样的步骤,根据地点和时间筛选出您需要再次预约的课程,确认信息无误后即可再次发起申请。
再次申请成功后,您需要记住再次预约的课程信息。由于暂停申请次数有限,再次预约后的课程,请务必慎重对待,准时参加现场教育。
注意事项
一、持有大中型客货车、校车以外准驾车型的驾驶人,满分现场教育不少于2天。
二、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中有一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满分现场教育不少于5天。
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全部采取7日满分现场教育。
四、对于校车驾驶人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采用现场教育形式开展审验教育。
五、存在两次及以上监控未采集到人像的、从事与网络教育无关活动的,相应网络教育学时审核不通过。
六、此前已参加满分教育的驾驶人执行旧办法,不能参加网络学习申请和在线学习。当然,遵守交通安全
不违法、无记分
那才是最棒的!
END
来源:亳州公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