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6月1日起,利辛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罚不罚?相关解读来了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利辛头条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6月1日起,利辛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罚不罚?相关解读来了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0/06/04 02:19:5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利辛网 作者:利辛网 191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安部的部署,该行动分为宣传引导、劝导差 纠和总结固化等三个阶段。

       5月31日以前为宣传引导阶段,交警部门将集中开展主题宣传,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 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6月1日至11月30日为劝导查纠阶段,交警部门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 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固化阶段。交警部门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 分析存在的突出 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 、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据悉,每周二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国统一行动日, 每月10日、20日、30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已经深入分析研判了本地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 全带等行为的规律特点,加大了对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 校、大型住宅小区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 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分类统计分析快递、外卖、客运企 业违法情况,及时通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曝光违 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同时,及时查纠不戴头盔行为。

     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同时,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增加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规定,为常态长效 治理提供法律依据。 

      交警部门还将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以校车、 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快 速路为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加大驾 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用好罚款、记分手段,严格执法,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在机动车检验、执勤执法过程中,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及时整改 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对超时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严重违法违规运输企业和车辆,要采取约谈、曝光、依法处罚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 

       对于执勤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生产销售信息,交警部门将定期通报给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推动严格倒查生产、销 售、使用等环节责任。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充分应用明察暗访、视频抽查、第 三方调查等方式,跟踪测评、定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本地头 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